使用1立方米甲醛释放量测试气候箱时的试验步骤
按GB18580-2017中甲醛释放量测试气候箱(一立方气候箱法),该方法原理如下:
将1平方米表面积的样品放入温度、相对湿度、空气流速和空气置换率控制在一定值的气候箱内。甲醛从样品中释放出来,与箱内空气混合,定期抽取箱内空气,将抽出的空气通过盛有蒸馏水的吸收瓶,空气中的甲醛全部溶入水中;测定吸收液中的甲醛量及抽取的空气体积,用毫克每立方米(mg/m3)表示,计算出每立方米空气中的甲醛量。取样是周期性的,直到测试箱内甲醛浓度达到平衡状态。
试验步骤
甲醛测试试件尺寸为长=(500±5)mm,宽b=(500±5)mm。试件数为两块,试件表面积为1m2.当试件长、宽小于所需尺寸,允许采用不影响测定结果的方法拼合。
甲醛测试试件平衡预处理步骤:试件在23±1℃, 相对湿度 (50 ±5)%条件下放置(15±2)d,试件之间距离至少25mm,使客气在所有试件表面上自由循环,恒温恒湿室内空气置换率至少每小时1次,室内空气中甲醛质量浓度不能超过0.10mg/m3
在测试的第1天,不需要取样,然后从第2天至第5天,每天取样2次,每次取样的时间间隔应超过3h,在经过前3天后,如果达到稳定状态,可停止取样,因此,当最后4次测定的甲醛浓度的平均值与最大值或最小值之间的偏差值低于5%或低于0.005mg/m3,此时可定义为达到稳定状态。
在节假日(如周末),可取消取样,但是稳定状态的判定应往后推延,直至完成最后4次测定。如果在前5天没有达到稳定状态,取样次数应降低到每天一次,直到达到稳定状态,或者是连续测试28d,然后停止测试。
当达到稳定状态,甲醛释放量是最后4次测定的浓度的平均值,
如果测试在28d内没有达到稳定状态,甲醛释放量不能记录,在这种情况下,最后4次测定的浓度的平均值可以记录为“临时甲醛释放量”,随附说明“稳定状态没有达到”
稳定状态时的甲醛释放量测定值作为样品甲醛释放量,精确至0.01mg/m3,并在测定值后用括号表示达到稳定状态释放量的测试时间(以小时为单位)